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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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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山县2022年第八批次城镇建设用地(城北留用地)进行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公示
来源:/ | 作者:/ | 发布时间: 2025-08-05 | 134 次浏览 | 分享到:

、基本情况

地块名称:阳山县2022年第八批次城镇建设用地(城北留用地)

占地面积:10241.07平方米

地理位置:广东省清远市阳山县阳城镇城北村委会白雾岭村小组西北侧,中心地理坐标为北纬24°29'10.88"24.48635东经112°37'47.72"112.629922°

土地使用权人:阳山县阳城镇人民政府

地块土地利用现状:荒地

地块未来规划:二类居住用地、商住用地

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单位:惠州清和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调查缘由:用途变更为二类居住用地、商住用地,应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二、第一阶段调查

第一阶段调查工作开展时间为2025625

20256调查组进场时调查地块现状整体为荒地等。未在地块内发现有毒有害物质的使用、储存、处理、处置场所,无生产工业企业及其生产过程和设备、储槽与管线,未闻到明显的恶臭、化学品味道和刺激性气味,未在地块内发现污染和腐蚀的痕迹以及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堆放处、井。

根据调查情况,调查地块2022年以前为荒地;2022年由于洪水影响,为防范地质灾害发生,故将地块南部较高的部分土壤挖至地块内中北部,未进行过其他开发利用,未进行过工业企业生产活动;2022年至今,地块仍为荒地。

根据相邻地块土地利用历史沿革,东、南侧紧邻所处地块一直为阳山县城北村村民居住点;西北侧15所处地块2022年以前为空地,2022年左右开始建设盈丰依云臻园住宅小区,建设完成后作为居住小区使用至今;东北侧紧邻所处地块一直为空地。

根据污染识别结果,调查地块在各个历史使用阶段内,未进行过任何开发利用,现场也未发现有工业污染痕迹,且相邻地块未进行过任何工业企业生产活动,未发现有工业污染痕迹。地块周边50米范围内无工业企业污染源,周边200米范围内无重点行业企业污染源,对调查地块的影响较小。

此外,由现场快速测定结果可知,地块内各检测点位(S1~S6)的检测结果与对照点(S7S8)相差不大,调查地块受到污染的可能性很小。

于该地块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结果,该地块在被污染的可能性较小,且调查地块周边相邻区域也对调查地块造成明显不利影响,此,调查地块的土壤状况可以接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无需开第二阶段土壤环境调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