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中科低碳经济科技有限公司惠环街道ZKA-034-12号地块位于惠州市仲恺高新区34号小区,场地中心地理坐标为北纬23.021918°,东经114.341463°。根据场地责任单位提供的不动产权证[粤(2016)惠州市不动产权第5000325号,附件4],该地块证所载用地面积为14032.04
m2。根据《关于惠环街道ZKA-034-12号地块旧厂房进行“三旧” 改造项目的批复》,本地块计容面积10920
m2,认定改造面积10215 m2,纳入政府土地储备面积3112.04m2(附件1)。该地块原始地貌为剥蚀残丘,后经人工挖土平整,2006年惠州宝柏包装有限公司取得了该地块的土地所有权后开始动工建设厂房,厂房建设完成后因受国家产业政策调控等各种因素影响一直未能正式投产,厂房处于空置状态,2015年12月惠州宝柏包装有限公司将该地块的土地所有权转让给惠州市中科低碳经济科技有限公司,惠州市中科低碳经济科技有限公司取得土地所有权后,2015年12月-2016年3月继续将原有厂房租赁给惠州宝柏包装有限公司作为临时仓库,从2016年3月至今厂房一直空置。根据本地块的《规划设计条件告知书》(案卷编号:ZK2018TJ0069),惠环街道ZKA-034-12号地块土地未来使用性质为二类居住/商业用地。
场地调查单位广东润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于2019年6月至2019年7月对该地块进行了场地环境初步调查工作,项目分为第一阶段场地环境调查和第二阶段场地环境调查两个阶段实施。
在第一阶段调查期间,项目组通过收集本地块企业历史资料以及对老员工进行访谈,对场地及其周边地块进行了详细调查和污染识别。明确了本地块原始地貌为剥蚀残丘,后经人工挖土平整,于2006年开始建设厂房,厂房建设完成后,仅2015年12月-2016年3月惠州宝柏包装有限公司作为临时仓库使用,识别了潜在关注区域为厂房(临时仓库)等,无明显潜在污染源。
基于场地污染识别的结果,采用专业判断布点和系统布点相结合的原则对整个调查地块进行布点,在地块内共设置土壤采样钻孔点6个,共采集土壤样品18组;地块周边设置对照土壤采样钻孔点1个,采集土壤样品2组。在地块内共布设3个浅层地下水监测井位,采集地下水样品3组。土壤样品监测指标包括《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规定的7种重金属指标(砷、镉、六价铬、铜、铅、汞、镍)以及《土壤重金属风险评价筛选值 珠江三角洲》(DB44/T1415-2014)中规定的总锌、总铬、氟化物;《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规定的石油烃,《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规定的半挥发性有机物和挥发性有机物(多环芳烃、苯、甲苯、间二甲苯、邻二甲苯、对二甲苯、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邻苯二甲酸丁基苄酯、邻苯二甲酸二正辛酯等共41项指标)。地下水样品监测指标包括pH、水位、色度、浑浊度、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硫酸盐、氯化物、挥发酚、阴离子表面活性剂、铁、锰、铜、锌、CODMn、硫化物、氨氮、菌落总数、总大肠菌群、亚硝酸盐、硝酸盐、氟化物、汞、砷、镉、六价铬、铅、苯、甲苯、三氯甲烷(氯仿)、四氯化碳共31项。第二阶段场地环境调查的结果如下:
(1)调查地块土壤7种基本重金属项目(砷、镉、铬、六价铬、铜、铅、汞、镍)检测值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的第一类用地风险筛选值,总铬、总锌、氟化物检测值均低于《土壤重金属风险评价筛选值 珠江三角洲》(DB44/T1415-2014)中居住和公共用地的风险评价筛选值。
(2)调查地块土壤调查石油烃类未检出。
(3)调查地块土壤调查共检测41种半挥发性有机物和挥发性有机物,均未检出,即调查地块土壤有机物对人体健康的风险在可接受范围内。
(4)调查地块地下水监测结果显示,场地内监测点位监测因子中铅、六价铬、硫化物、挥发酚、总大肠菌群和有机污染物指标均未检出,pH、色度、浑浊度、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耗氧量(CODMn)、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氨氮、硫酸盐、硝酸盐、亚硝酸盐、氯化物、氟化物、菌落总数、汞、砷、镉、铁、锰、铜、锌指标均有检出,测定值均均低于筛选值,即低于《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的Ⅲ类标准,因此,本地块地下水对人体健康的风险在可接受范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