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地块名称:阳山县2020年度第三批次城镇建设用地地块
占地面积:地块一9234.69m2;地块二4280.31m2,合计13515.00m2。
地理位置:广东省阳山县阳城镇范村村岭根、大墩、沿路口经济合作社,中心地理坐标为北纬24.447233°、东经112.666036°
土地使用权人:阳山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地块土地利用现状:荒地
未来规划:地块一:公用设施用地(U);地块二: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B)
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单位:惠州清和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调查缘由:用途变更为公用设施用地/商业用地,应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二、第一阶段调查
第一阶段调查工作开展时间为2021年11月20日。
根据调查情况,地块一和地块二一直以来均为荒地,历史上曾短暂种植过一次花生,之后又一直是荒地,未再种植过任何作物,现地块上均为自然生长的野生植物。
根据相邻地块土地利用历史沿革,东侧、西侧和北侧一直以来均为荒地,南侧2019年以前为荒地,2019后进行修路,现为S260改线。
根据污染识别结果,调查地块在各个历史使用阶段内,除短暂种植过花生外,未进行过任何开发利用,现场也未发现有工业污染痕迹,且周边地块东侧、西侧和北侧一直以来均为荒地,南侧2019年以前为荒地,2019后进行修路,现为S260改线,也未发现有工业污染痕迹。
基于该地块第一阶段场地环境初步调查结果,该地块存在被污染的可能性较小,且调查地块周边相邻区域也未对调查地块造成明显不利影响,因此,调查地块的土壤环境状况可以接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无需开展第二阶段土壤环境调查工作。